剡湖街道緯三路南側工業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公示
關于剡湖街道緯三路南側工業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公示
剡湖街道緯三路南側工業地塊位于嵊州經濟開發區城北化工園區內部(靠園區北側),占地面積為28421m2(折合約42.63畝),地塊后續規劃仍為三類工業用地(100103)。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號)文件要求,本地塊屬于丙類地塊,是指除甲類、乙類外,化工(含制藥、農藥、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電鍍、制革、鉛蓄電池制造、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和危險廢物經營等8個行業中關停并轉、破產或搬遷企業的原址用地,經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責任人應按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由于在嵊州經濟開發區城北化工園區地下水污染詳細調查過程中檢測已表明本地塊內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我司接受委托對剡湖街道緯三路南側工業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現將《剡湖街道緯三路南側工業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進行信息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概況
報告名稱:《剡湖街道緯三路南側工業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
項目位置:位于剡湖街道緯三路南側工業地塊位于嵊州經濟開發區城北化工園區內部(靠園區北側),地塊東至110KV城北變電站,南至浙江昂利泰制藥有限公司,西至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嵊州麻紡織分公司,北至規劃緯三路,中心坐標約為東經120.823609°,北緯29.632140°。
項目業主:浙江嵊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二、調查結論
本次詳細調查及三次補充調查地塊共布設79個土壤采樣點位、14個地下水采樣點位和1個積水點位,共送檢550個土壤樣品、16個地下水樣品和1個積水樣品。
根據本地塊土壤、地下水檢測結果可以得出結論:
綜合嵊州經濟開發區城北化工園區地下水污染詳細調查(簡稱“嵊州園區地下水詳細調查”)、剡湖街道緯三路南側工業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詳細調查三次補充調查中的土壤樣品數據,地塊內土壤超標點位為NB34、NB35、S1、S4、S6、S9、S13、S18、S22、S25、S27、S28、S33、S34、S35、S36、S38、S41、S53、S58、S67、S69、S70、S71和S72,共計25個超標土壤點位,超標污染物分別為鈷、六價鉻、鉻、鉛和苯并[a]芘。
根據詳細調查地下水檢測報告,本地塊地下水呈中性,地下水中臭和味、肉眼可見物、色度、溶解性固體總量、總硬度、氟化物、氯化物、鐵、錳、鋁、六價鉻和鉻指標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Ⅳ類標準。
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19]770號)中對于地下水風險評估啟動條件的規定,地下水污染物不涉及地下水飲用水源(在用、備用、應急、規劃水源)補給徑流區和保護區,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質指標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IV類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等相關的標準時,啟動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本地塊地下水中氟化物、六價鉻和鉻屬于有毒有害物質指標,需要啟動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
根據各階段調查結果,土壤超標的污染物為鈷、六價鉻、鉻、鉛和苯并[a]芘,地塊土壤環境質量不滿足三類工業用地(100103)的要求,本地塊地下水中氟化物、六價鉻和鉻超標并屬于有毒有害物質指標,應當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19]770號)等相關導則的技術要求,進一步開展土壤及地下水風險評估工作,作為地塊后期開展土壤修復工作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