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樹人大學楊汛橋校區二期工程項目拆遷地塊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浙江樹人大學楊汛橋校區二期工程項目拆遷地塊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浙環發〔2018〕7號)第十六條規定: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未按要求進行調查評估和治理修復的、或者治理修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規劃、供應作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浙江樹人大學楊汛橋校區二期工程項目拆遷地塊位于紹興市柯橋區楊江大道路地塊,占地面積為24078m2,地塊所屬單位為柯橋區楊汛橋鎮人民政府。
為確定浙江樹人大學楊汛橋校區二期工程項目拆遷地塊是否存在污染,2019年8月,受柯橋區楊汛橋鎮人民政府的委托,浙江益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浙江樹人大學楊汛橋校區二期工程項目拆遷地塊進行環境調查。
根據《浙江省場地環境調查技術手冊(試行)》和《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4)》相關要求,此次調查共布設7個土壤監測點位(含一個場外清潔對照點位),共采集土壤樣品23個(21個土壤樣+2個平行樣),4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共采集地下水樣品5個(4個地下水樣品+1個平行樣)。經第三方檢測機構寧波遠大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具有國家CMA檢測資質)對所有送檢樣品進行檢測后,土壤樣品檢測分析指標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試行)》第一類用地標準;地內地下水樣品中檢測結果顯示,該場地內地下水pH、總硬度、硫酸鹽、氨氮、耗氧量(高錳酸鉀指數)、錳、鋁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水標準,除以上指標外,其它常規指標及重金屬指標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水標準,考慮到本地塊不是飲用水源地,且地下水不進行開發利用,因此地下水污染風險基本可控。
根據本地塊后續規劃開發用途,明確在作為教育用地情況下,不存在環境及人體健康風險,按照浙江省《浙江省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相關規定,本地塊無須進行下一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可進行下一步開發再利用。